审批阶段分类 |
审核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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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办理部门 |
洛龙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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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承办机构 |
公路管理局路政法规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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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理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 |
10 工作日 |
业务咨询电话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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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电话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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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受理地点/办理时间 |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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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有无收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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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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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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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所申请涉路施工项目在所列许可项目内;
2.申请人是该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主体合法有效,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3.申请内容符合法定权限;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材料数量完整、填写规范。
1 河南省普通干线公路涉路施工许可申请书
2 建设工程批复文件
3 建设单位身份材料(包括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4 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5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6 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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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审批所涉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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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资质资格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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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编制或评审(估)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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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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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付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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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评估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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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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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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