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到现场次数 | 10(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 | 1(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名称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
实施编码 | 11410311729618753T4410119053000 | ||
基本编码 | 410119053000 | 事项编码 | 729618753XK18138001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运行系统 | 省级部门垂直系统 |
法定办结时限 | 10(工作日) 查看说明 | 承诺办结时限 | 1(工作日) 查看说明 |
数量限制 | 无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权力来源 | 国家级 |
联办机构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国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行政机关 其他组织 社会组织法人 非法人企业 | 是否投资事项 | 是 |
行使内容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
申请条件 | 无 | ||
办理查询 |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该事项的办理进程。 | ||
是否支持自助 终端办理 |
否 | 入住网上办事 大厅方式 |
单点登陆 |
办理结果 获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说明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结果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工程建设方案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第三十三条“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在蓄滞洪区内建设的油田、铁路、公路、矿山、电厂、电信设施和管道,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建设单位自行安排的防洪避洪方案。”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国家计委水政〔1992〕7 号)第五条:(1)申请书;(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3)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初步方案;(4)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及该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5)说明建设项目对河势变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河水水质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6)对于重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还应编制更详尽的防洪评价报告。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来源渠道 | 原件 | 复印件 | 材料必要性 | 空表 | 办理须知 |
1 | 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需提供相关说明以及第三方的承诺书或与第三方签署的协议书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不需要 | 必要 | 暂无 | 查看 |
2 |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建设方案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不需要 | 必要 | 暂无 | 查看 |
3 | 专家审查意见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不需要 | 必要 | 暂无 | 查看 |
4 |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不需要 | 必要 | 暂无 | 查看 |
5 | 项目立项文件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不需要 | 必要 | 暂无 | 查看 |
6 | 建设单位申请文件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不需要 | 必要 | 暂无 | 查看 |
7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不需要 | 必要 | 暂无 | 查看 |
环节名称:收件 ;办理人:马凌飞;办理时限:1;审查标准: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注意核对是否齐全;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标准内容和要素。;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人:冯憭;办理时限:1;审查标准: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注意核对是否齐全;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标准内容和要素。;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环节名称:审核 ;办理人:张德钦;办理时限:5;审查标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实,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许可条件。;办理结果:审查意见;
环节名称:决定 ;办理人:赵治国;办理时限:1;审查标准:复核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做出准予许可/不予许可的决定。;办理结果:准予许可决定书/不予许可决定书;
环节名称:送达 ;办理人:李健;办理时限:1;审查标准:根据申请人选择的方式,将审批结果送达申请人。;办理结果:送达回执;
查看流程图 |
办理地点 | 洛阳市洛龙区(县)广利街道18号A座1楼法人综合室(窗口) | ||
办理窗口 | 无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包含法定节假日。 夏季:上午08:30-12:00 下午 15:00-18:30; 冬季:上午08:30-12:00 下午 14:30-18:00。 | ||
交通指引 | 乘坐29、37、57、70、96、75路公交至宝龙城市广场 |
咨询方式 | 一、固话咨询:0379-65297376 邮件咨询:llqslj@163.com 现场咨询:洛阳市洛龙区(县)广利街道18号A座1楼法人综合室(窗口) 二、网上咨询地址: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 ||
监督投诉 | 一、固话投诉:0379-63366612 邮件投诉:llqslj@163.com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 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 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现场投诉:洛阳市洛龙(区)县广利街道17号A座1楼法人综合室(窗口) |
收费项目称 | 无 | ||
收费标准 及依据 |
暂无\不涉及收费 | ||
允许减免依据 | 暂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方式 | 暂无 |
是否支持 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允许减免 | 暂无 |
特别程序 | 无 |
涉及的中介 服务: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