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阶段分类 |
审核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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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办理部门 |
新安县产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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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承办机构 |
行政事项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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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理时限 |
3 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 |
3 工作日 |
业务咨询电话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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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电话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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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受理地点/办理时间 |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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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有无收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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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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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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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二)《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 号)(以国务院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 号);(四)《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豫政[2004]59 号);(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4 年本)的通知》(豫政[2014]50 号)(以省政府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六)国家和省颁布的产业政策。
(一)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另有规定外,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最新版本为准)之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二)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大型企业集团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内、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项目。
1 申请人提交的单位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项目法人组建方案文件)
2 申请人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函
3 申请人提交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按标准表格填写)
4 申请人提交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null |
本事项审批所涉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
null |
中介机构资质资格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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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编制或评审(估)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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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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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付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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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评估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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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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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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