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 | 1(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名称 | 划拨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
实施编码 | TE410782ZRZY00000G4000115013000 | ||
基本编码 | 000115013000 | 事项编码 | ZRZY00000XK32600008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运行系统 | 省政务服务平台审批系统 |
法定办结时限 | 20(工作日) 查看说明 | 承诺办结时限 | 1(工作日) 查看说明 |
数量限制 | 无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权力来源 | 县级 |
联办机构 | 无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行政机关 社会组织法人 | 是否投资事项 | 是 |
行使内容 | 划拨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
申请条件 |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
办理查询 |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该事项的办理进程。 | ||
是否支持自助 终端办理 |
是 | 入住网上办事 大厅方式 |
统一受理式 |
办理结果 获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说明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结果类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2.《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0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公布 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拔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后,建设单位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书;(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三)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文件;(四)标绘有建设项目拟用地位置的规定比例尺的地形图;(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符合权限划分要求,准备齐全所要求的的全部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来源渠道 | 原件 | 复印件 | 材料必要性 | 空表 | 办理须知 |
1 |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不需要 | 必要 | 暂无 | 查看 |
2 | 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划拨宗地界址图、勘测定界图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不需要 | 必要 | 暂无 | 查看 |
3 | 土地登记情况证明(权籍调查结果)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不需要 | 必要 | 暂无 | 查看 |
4 | 土地划拨前置意见书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不需要 | 必要 | 暂无 | 查看 |
5 | 营业执照及办理人身份证件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不需要 | 必要 | 暂无 | 查看 |
6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1份 | 必要 | 暂无 | 查看 |
7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及附图、附件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不需要 | 必要 | 暂无 | 查看 |
8 | 规划设计条件(含所附红线图) | 原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不需要 | 必要 | 暂无 | 查看 |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人:窗口受理;办理时限:当场办理;审查标准:受理人收取材料签发受理通知或不予受理通知;办理结果:办结完成;
环节名称:决定 ;办理人:业务科室;办理时限:当场办理;审查标准:审批机关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办理结果:办结完成;
查看流程图 |
办理地点 | 新乡市辉县区(县)苏门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西北角街道 新乡市辉县市苏门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西北角辉县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西厅投资建设窗口 | ||
办理窗口 | 辉县市学院路北段路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包含法定节假日。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 ||
交通指引 | 辉县市学院路北段路西 |
咨询方式 | 一、固话咨询:0373-6239811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 ||
监督投诉 | 一、固话投诉:0373-6264895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
收费项目称 | 无 | ||
收费标准 及依据 |
暂无\不涉及收费 | ||
允许减免依据 | 暂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方式 | 暂无 |
是否支持 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允许减免 | 暂无 |
特别程序 | 无 |
涉及的中介 服务: |
无 |